关于开展2014年度我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6|发布人: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浏览量:483
各二级学院: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全国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参联字[2002]1号)精神,并结合《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兵役登记工作的通告》要求,确定2014年度我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我校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
二、征集条件
(一)年龄条件:
男性在校大学生17至22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
女性在校大学生17至20周岁(
(二)视力要求:
裸眼右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视力不低于4.5。
(三)身高体重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2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
三、大学生报名办法及时间
2014年兵役登记从
四、直招士官
直招士官征集对象为当年应届毕业生,专业要求参考《山东省2014年直招士官专业调查摸底表》(附件2),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直招士官报名。
五、相关政策
(一)学费补偿。入伍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按照规定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为6000元。
(二)政府补贴。高校驻地在长清区的在校大学生(入学前户籍非长清区),在长清区应征入伍,由长清区政府每年发放优抚金。
(三)优先使用。服义务兵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六、要求
(一)各学院接到通知后,通过班会、学生干部例会等方式,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1位同学。
(二)各学院将应征入伍学生情况汇总后,认真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大学生应征入伍汇总表》(附件1),并会同《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高校大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于7月8日前一并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三)应征入伍报名咨询电话:
长清武装部:(0531)87234227,联系人:刘兴昌
学校武装部:(0531)89626260,联系人:马军臣
附件1:大学生应征入伍汇总表
2:山东省2014年直招士官招收专业调查摸底表
学 生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