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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喀什市便民警务站招聘事业性岗位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07|发布人: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浏览量:313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农村户籍放宽至初中,城市户籍可放宽至高中。

2、户籍、民族不限,男性3000名,年龄1835周岁。

3、退伍军人优先。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为喀什市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报名与确认

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且加盖所有印章),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政审。

报名时间:201735日—2017325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面试与资格审查、政审工作同时进行。

()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考试,笔试采用汉语答题,考试内容以综合知识为主。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面试、资格审查、笔试通过后,次日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内容。

()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现场确认无异议,由喀什市公安局会同喀什市人社局审核无误后,由喀什市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1、聘用人员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发放待遇,月工资均在5000元以上(含五金),另每月发放500元维稳津贴。

2、其它待遇:按喀什市公安局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对外地区聘用人员:(1)解决食宿;(2)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异,对考核优秀工作满1年的,可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假期,并报销路费,同时可调资;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逐步按照自治区下达的事业编制计划,优先设岗,通过自治区及地区考试合格后,吸纳为国家正式编制人员;(3)夫妻共同来喀什市的,可提供住房一套,其他提供公寓楼;(4)配偶是大专以上学历的,喀什市通过各类招考解决相应工作岗位,大专以下学历的提供产业园区就业岗位。

报名地点:喀什市人才资源管理中心(喀什市人社局综合楼2楼)

联系电话:0998-2657562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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